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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年度志工管理新措施(自108年1月1日起適用)

發布日期:2019-01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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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年度志工管理新措施(10811日起適用)

項目

內容

值勤人數

平日及假日皆安排2位;行動旅服執行期間(假日)則增為4(燈會期間除外)

值勤時間

1.   維持每日9點至17(2019台灣燈會期間外)

2.   10811日起為持續提供i-center旅遊諮詢服務,中午時段櫃台仍由志工夥伴服勤,並採取輪流休息制度,休息時間為1小時,下午5點後由本處職員值班。

※休息順序請當天值勤人員自行協商討論。

※建議分2時段,分別為1130~1230分、另為1230~1330分。

※另外因平日時段本處有提供午膳,建議值勤志工可提前於1130分至1210分輪流前去餐廳盛飯。

2019台灣燈會執勤時間

1.   2019台灣燈會時間:219日至33(共計13)

2.   因應燈區於夜間1030分關燈,故分2班制(早晚班),一班3名人員,一天共需6名人員。

l  早班:9~17

l  晚班:1630~2230(實際服勤時數為6小時)

※台灣燈會屬國內最盛大的元宵慶典,近五年平均參觀人潮約1300萬人次,且2019年適逢台灣燈會30週年重要里程碑,更是一場讓世界看見台灣的重要盛典。故為維護整體燈會秩序及人員安全,將會實施嚴格的交通管制措施,屆時請燈會期間值勤志工留意管制時段與區域,搭乘大眾運輸接駁車前往本處遊客中心(本中心園區已劃為親子歡樂燈區),造成不便敬請見諒。

※另考量夜班值勤人員安全,本處將規劃設置留宿房供偏遠地區值勤人員住宿使用。

※相關措施將於燈會前陸續公布。

管理要點修訂內容

為配合明年度服勤名額增加1倍,故修正第五點服勤時數計算標準之年度最低服勤時數,以及第九點管理及考核中第五款第二目規定,內容如右:

第五點服勤時數計算

1. 駐點本處遊客中心服務台〈含預約定點解說〉,每日以8小時計,年度至少須達72小時。

第九點管理及考核

()本處志工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本處得逕行註銷其志工資格及當年度累計之服勤時數。

2. 年終考核駐點服勤時數未達72小時者。

新增榮退機制:(增於第十點表揚及獎勵標準內第八款)

年齡滿75歲之志工,因考量其服勤安全及無法辦理保險等情事,得請其退休並頒發感謝狀。惟如自認身體健康仍可勝任志工者,經本處審核後,須簽署同意書(一年一簽)後,始可續任。

       

 


上一則:108年春節與燈會期間,暫停申請預約影片欣賞及導覽服務,另外2/15-3/3期間全面停止開橋。
最後更新日期:2019-01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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