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8年度志工管理新措施(自108年1月1日起適用)
108年度志工管理新措施(自108年1月1日起適用)
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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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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值勤人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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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日及假日皆安排2位;行動旅服執行期間(假日)則增為4位(燈會期間除外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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值勤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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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維持每日9點至17點(除2019台灣燈會期間外)。
2. 自108年1月1日起為持續提供i-center旅遊諮詢服務,中午時段櫃台仍由志工夥伴服勤,並採取輪流休息制度,休息時間為1小時,下午5點後由本處職員值班。
※休息順序請當天值勤人員自行協商討論。
※建議分2時段,分別為11點30分~12點30分、另為12點30分~13點30分。
※另外因平日時段本處有提供午膳,建議值勤志工可提前於11點30分至12點10分輪流前去餐廳盛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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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台灣燈會執勤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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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2019台灣燈會時間:2月19日至3月3日(共計13天)。
2. 因應燈區於夜間10點30分關燈,故分2班制(早晚班),一班3名人員,一天共需6名人員。
l 早班:9點~17點
l 晚班:16點30分~22點30分(實際服勤時數為6小時)
※台灣燈會屬國內最盛大的元宵慶典,近五年平均參觀人潮約1300萬人次,且2019年適逢台灣燈會30週年重要里程碑,更是一場讓世界看見台灣的重要盛典。故為維護整體燈會秩序及人員安全,將會實施嚴格的交通管制措施,屆時請燈會期間值勤志工留意管制時段與區域,搭乘大眾運輸接駁車前往本處遊客中心(本中心園區已劃為親子歡樂燈區),造成不便敬請見諒。
※另考量夜班值勤人員安全,本處將規劃設置留宿房供偏遠地區值勤人員住宿使用。
※相關措施將於燈會前陸續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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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要點修訂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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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配合明年度服勤名額增加1倍,故修正第五點服勤時數計算標準之年度最低服勤時數,以及第九點管理及考核中第五款第二目規定,內容如右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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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點服勤時數計算
1. 駐點本處遊客中心服務台〈含預約定點解說〉,每日以8小時計,年度至少須達72小時。
第九點管理及考核
(五)本處志工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本處得逕行註銷其志工資格及當年度累計之服勤時數。
2. 年終考核駐點服勤時數未達72小時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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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增榮退機制:(增於第十點表揚及獎勵標準內第八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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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齡滿75歲之志工,因考量其服勤安全及無法辦理保險等情事,得請其退休並頒發感謝狀。惟如自認身體健康仍可勝任志工者,經本處審核後,須簽署同意書(一年一簽)後,始可續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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