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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年「屏東縣志願服務獎勵」開始受理申請,依據志願服務法第19條第6項規定及屏東縣志願服務獎勵辦法辦理。
報名資格與獎項類別為:個人志願服務獎勵(金質、銀質、銅質獎及特殊貢獻獎)、家庭志工獎及耆銀團隊獎,詳如申請簡章,若符合資格夥伴煩於109年9月30日前逕向景舜提出申請,若有問題可電洽08-8338100分機166景舜洽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