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屏東縣政府志願服務20周年系列活動 「志工20」佳句徵選辦法

發布日期:2021-06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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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「安居樂業有志同-幸福屏東共願行」為響應志願服務法立法20年,並以人人是志工的策略,實踐我志工我驕傲,推廣參與志願服務的好處多多之理念,邀請志工人將創意巧思融入志願服務題材中,推廣助人為樂、祥和互助理念,增進社會大眾對志願服務的認知與態度,進而喚起助人為樂的精神。

一、主辦單位
指導單位:衛生福利部、屏東縣政府
主辦單位:社團法人屏東縣志願服務協會

二、報名資格
(一)不限年齡皆可參加,每人限一件作品。
(二)作品必須尚未發表,且不得抄襲他人作品。若涉及抄襲、侵害著作權或其他法律情事,經查證屬實,將取消資格,並由投稿者負相關法律責任。

三、報名程序
(一)收件起迄日期:110年6月15日至8月31日,逾期恕不受理
(二)收件方式
1.郵寄:屏東縣志願服務推廣中心(屏東市公德一街17號),請於信封註明參加「志工20」佳句徵選比賽,逾時恕不受理。
2.E-mail:報名表傳送電子信箱t7860.ptc@msa.hinet.net,請於主旨註明參加「志工20」佳句徵選比賽。

四、請以電腦繕打並列印報名表,連同智慧財產授權書

五、徵選主題與範圍
以「志願服務20周年」、「志工」、「服務奉獻」、「多元志工服務」等,舉凡與志願服務相關之佳句。內容不超過20字。範例:安居樂業有志同-幸福屏東共願行。

六、評分標準
(一)初步篩選作品資料繳交之完整性及是否為抄襲之作品,再聘請國語文老師進行評審後公布優勝結果名單,若參賽作品件數及水準未達標準,獎項得從缺或取消。
(二)評分百分比:意涵40%、創意30%、口語順暢及記憶點30%

七、獎勵辦法
特優1名:禮券5,000元、奬狀一紙。
優等3名:禮券2,000元、奬狀一紙。
佳作10名:禮券500元、奬狀一紙。

更多資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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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日期:2021-06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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