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龜守則
請遵守看龜守則:
- 不觸碰、不捉、不驚擾、不追逐、不圍繞海龜。
- 不要阻擋海龜的去路。
- 與海龜保持五公尺以上的距離,減少海龜的壓迫感。
- 不打擾在休息、睡覺的海龜。
- 減少使用防曬乳,或選擇不傷害珊瑚的防曬乳。
- 不餵食海龜。
- 除了自身遵守看龜守則外,提醒同行下水者一起遵守,如果是跟著潛水或浮潛教練,也可以提出一樣的注意事項。
臺灣能看到的五種海龜(包含綠蠵龜),皆屬一級保育類動物,受到農業部「野生動物保育法」所保護,所以如果在賞龜的同時,追逐、觸碰、驚嚇到海龜,皆有可能吃上罰單的喔!
如目擊違法接觸海龜的民眾,可以這麼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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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ep 1
錄影存證,並盡可能拍下清楚的照片,蒐集其他可追查身分之線索,註記發生的時間、地點,且拍攝可佐證畫面為小琉球鄰近海域。 -
Step 2
海洋委員會海巡署(撥打海巡專線118)、屏東縣政府動物保護及保育科(08-7653860)
記得在享受完美麗的大海後,隨手帶走身邊的垃圾,並且減少使用塑膠製品,讓我們一起守護小琉球的生態環境!
野生動物保育法:
- 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6條規定,保育類野生動物,除本法或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,不得騷擾、虐待、獵捕、宰殺、買賣、陳列、展示、持有、輸入、輸出或飼養、繁殖。
- 騷擾、虐待保育類野生動物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;其因而致野生動物死亡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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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琉球中澳沙灘照片來源:李思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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奮力游向大海的綠蠵龜照片來源:李思緯